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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代迁户口

2022-06-23 08:08:08
昆山代迁户口
详细介绍:

苏州积分落户政策(2022)

【导语】: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受理工作启动,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及时了解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市)、市区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2、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3、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相关时间节点:

申请时间:每年1月1日至7月31日。(不包含周末及节假日)

落户达标积分值公示时间:8月31日前。

积分落户准入名单公示时间:9月上旬。

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时间: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申请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电脑打印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填写户主及户主关系、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址等项目);

4、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附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5、家庭成员关系材料: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6、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指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7、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直系亲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共有产权人、租赁房屋产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

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属于本人及直系亲属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房屋。

申请地点:

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昆山代迁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详细窗口地址可关注“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关于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方面的内容提示:

2022年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组成部分仍然是: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扣减分仅限积分落户)。《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中涉及的具体加分条件和材料要求可登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办事指南”栏目查询。(网址:www.jfgl.s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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